真正善良之人是那些以最纯洁的方式践行公正、仁爱和仁慈法则之人。在反省自己的所作所为时,他会扪心自问,自己是否违反了任何法则,是否曾为非作恶,是否竭尽所能地行善为良,是否做到了让人无可指责抱怨,以及自己对他人所做之事是否有设身处地,推己及人。
他相信上帝,相信上帝的良善、公正和智慧。他知道万事万物不可不得到上帝的允许,故凡事皆服从上帝的意志。
他相信有来世,故重灵性财产,而轻世俗财物。
他知道,人生的一切变迁、一切痛苦、一切失望皆是考验或赎罪,他顺从接受,从不抱怨。
他满怀仁慈之情,关爱他人,不求回报,以德报怨,以善报恶,护弱者而不畏强势,为公正常牺牲自我。
他为自己所散播的恩惠、所提供的服务、所带来的快乐、所擦干的眼泪以及给受苦之人的安慰而感到满足。他总是先人后己,厚人薄己。与之相反,自私之人总是锱铢必较,患得患失。
善良之人和蔼亲切、高尚仁慈,他善待所有人——不论对方的种族或信仰,因为他将所有人都看作自己的兄弟姐妹。
他尊重其他人坚持的真诚信念,从不谴责与自己拥有不同信仰之人。
他时时以仁慈为向导,告诉自己,那些对他人尖酸刻薄、恶语相向之人,那些态度倨傲不屑、伤害他人情感之人,那些原本可以避免或减轻伤害,却执意要给他人带来痛苦或制造困难之人,他们都未能履行爱他人的责任,不值得上帝的仁慈。
他没有仇恨,没有怨念,也没有复仇的欲望。他以耶稣为榜样,宽恕与原谅他人之过错,只记得他人所行之善事,因为他知道原谅他人,自己也会得到原谅。
他宽容别人的缺点,因为他知道自己也需要得到别人的宽容,他时刻以基督所说的“让无罪之人扔第一块石头”这句话来警醒自己。
他从不以挑剔别人的缺点或引起别人的注意为乐。若非迫不得已,也总会多看他人尺长而少念他人寸短。
他常剖析自身不足,努力克服弊端。他倾尽全力,只为让自己日进日新。
为升华灵性、提高才能,他甘愿舍弃其他;相反,他人凡有可取之处,则每每赞扬有加。
他从不贪恋自己的财富或个人的优越条件,因为他知道,赐给他的一切都可以被收走。
他使用自己的财产,但从不滥用,因为他知道,这些财产是他必须负责的一笔“存款”,对他而言,将这些财产用来满足自己的欲念是最糟糕的一种利用方式。
如果社会等级将其他人置于他的依赖之下,他会善待他们,因为在上帝面前,他和他们是平等的。他会用自己的权威来提升他们的士气,而非用自己的傲慢来打击他们。任何可能让下属感到痛苦之事,他都会小心翼翼地避免。
相反,若他身居下属之位,也会理解自己的职责,并且恪尽职守、兢兢业业。(参见第十七章第 9 节)
最后,他会尊重自然法赋予他人的所有权利,因为他希望自己的权利也能得到尊重。关于善良之人,上述所列并未涵盖其全部品质,但努力拥有这些品质之人,最终将会拥有所有其他品质。
(亚兰·卡甸, 《福音书以灵性主义为依托》, 第17章, “善良之人“)
Photo by Carmine Savarese on Unsplash